通知公告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6-28浏览次数:25

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铜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铜教[2023]79号)、《关于印发<徐州市铜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教[2023]80号)及《关于印发铜山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铜政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施教区范围

根据2023年铜山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方案,我校施教区为:

南湖尚苑路以北,湘江路以南,龙腰山以西,高速公路以东,含国基城邦、国基逸境、南湖尚苑、云龙湖悦府、云龙湖峰荟、江山御、望城花园、皇姑窝村、张窝村

二、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学生与家长一同来校报名并确认信息

批次

日期

时间

报名人员安排

报名地点

第一批次

7月1日

8:30-12:00

①国基城邦②国基逸境③南湖尚苑④云龙湖悦府⑤云龙湖峰荟⑥江山御

以上区域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人员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7月1日

14:00-17:30

①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②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教职工子女

7月2日

8:30-12:00

①望城花园②皇姑窝村③张窝村

以上区域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人员

第二批次

7月2日

14:00-17:30

①拆迁异地安置尚未取得房产证(按拆迁安置协议中安置地房产属于我校施教区的);
②原房产拆迁并货币补偿,且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户籍属于我校施教区的);

③父母离异(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属于我校施教区的);

④学生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且学生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属于我校施教区的)

⑤学生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学生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并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属于我校施教区的);

⑥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及经商或务工所在地均属于我校施教区的)

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按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及优抚相关政策)

7月3日

审核报名数据

 

7月5日

上报报名数据

 

三、入学条件及报名要求

(一)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具备我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教职工子女;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整理):

1. 江苏师范大学及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教职工子女现场报名须持材料: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父母的工作证明材料;

家庭户口簿(复印双章页和学生页);

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学生的出生证明;

⑥学生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2 张

2. 施教区内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学生现场报名须持材料: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家庭户口簿(复印双章页和学生页);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④学生的出生证明;

⑤近半年的水费、电费等费用发票(截止日期为20236月30日);

⑥学生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2 张

★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根据以下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原房产拆迁,异地安置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学校。

须另外提供:拆迁安置协议

○原房产拆迁,货币补偿,且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学校。

须另外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房管部门(徐州市及铜山区)出具的父母双方及学生的无房产证明

○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学校。

须另外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学生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且学生父母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确定入学学校。

须另外提供:学生父母的结婚证、房管部门(徐州市及铜山区)出具的父母双方及学生的无房产证明

学生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学生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并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的,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学校。

须另外提供:学生父母的结婚证及军官证(或公派出国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今年1月7日-2月14日我区乐居铜山•新春商品房展销会期间,在铜山区、徐州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提供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款发票;签署合作办学协议的小区业主,提供购房合同。

3.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须持材料:

①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

②家庭户口簿(复印双章页和学生页);

学生的出生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经商、务工证明:

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的工商营业执照

★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铜山区社保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现居住地证明材料:

居住证;

已购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⑥学生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2 张

4. 其他说明

1.房产赠与协议书、房产交易协议书等不视为学生施教区确认的房产证明。

2.无房证明:指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房产拆迁安置证明:指拆迁安置协议及区拆迁办出具的证明。

四、报名流程示意图

 

五、报名地点安排

    报名咨询处:北门口

    填写信息登记表处:北门口

    初审处:一(1)教室(1#教学楼一楼)

    复审处:一(3)教室(1#教学楼一楼)
    信息录入处:行政楼三楼计算机教室、录播教室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矿大南路1号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07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