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7-29浏览次数:55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同学们:

近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已经公布,为真正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特提醒各位家长及学生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原则上不参加校外培训,如确需参加,请遵循以下建议:

一、选择合法的培训机构

(一)看两证是否齐全。一是《办学许可证》,一是《营业执照》(营利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无证照或证照不齐全的培训机构为无资质的非法培训机构。

(二)看是否八公示。查看以下八项内容是否公示:1.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2.收费项目及标准;3.退费标准及退费流程;4.安全管理制度;5.规范办学公开承诺书;6.全体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和教师资格证号、外籍教师的工作许可证;7.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8.教学进度、教学计划、上课时间。上述内容均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三)看办学场地是否安全。培训机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消防栓等配备和检查是否到位;是否有应急照明灯和逃生指示标记;在公共通道上监控是否正常运行。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室内空气是否流通性好。请家长记住一点:关注安全细节的培训机构就是一个有责任感和有良知的培训机构。

(四)看教师是否持证上岗。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须持证上岗,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相关信息必须在培训机构信息公示栏公布,要关注公布的信息和执教老师是否为同一对象。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培训机构不得聘用无教师资格人员进行学科类培训。

(五)看课程设置是否规范。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教学设备是否齐全、招生宣传的授课教师等内容是否属实等。家长带孩子可通过试听课的方式,以确定教学内容或教学方式是否适合自己的需要。学科类培训不得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

(六)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七)远离无证教育机构。无证教育机构由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达不到办学所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资产等相关条件,缺乏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因此提醒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不要盲目相信机构或个人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做到远离无证教育机构,避免权益受损。

二、签订规范合同,索要正规发票

在缴费参加学习前,一定要与选择的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签订合同要严格遵照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合同中对培训项目与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进行约定。发生纠纷时,请按照培训合同进行调解;如调解仍不成功,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中明确规定,民办培训机构在收费时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建议广大家长坚决不要一次性预缴课程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要主动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缴费发票。不可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与机构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协议并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发票、沟通记录等相关材料。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如发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办学行为或非法培训机构,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监督投诉电话:80266958

三、查看机构疫情防控举措

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校外培训机构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增加。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培训机构需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举措。进入培训机构要求佩戴口罩、测温查验和登记,培训期间坚持师生每日健康监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三全”制度(即:培训期间,所有师生员工全部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与培训无关人员全部不得进入培训机构;对所有外来物品必须全部消毒后,方可进入机构)。防控举措不严不实的培训机构建议不做选择,也欢迎积极举报。

各位家长:选择培训机构一定要结合孩子的实际,尊重孩子的意愿,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提升综合素质为出发点,以不加重孩子的心理和课业负担为前提,不盲目从众和攀比。根据《双减意见》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在暑期培训课程结束后,不要再续报秋季课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生活和美好未来!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

                                 20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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